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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8-03 16:36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通知》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2021年,服务平台公布了4家网络学习平台,分别是: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ttps://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网址:https://www.ttcdw.cn/h/spec/hnsjsxx/服务热线:4008757650);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6520666);4.河南专技学习网(网址:https://hnzj.59iedu.com/index/服务热线:4000968823)4家网络学习平台于320日前正式上线,并开通手机APP,面向全省统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二)专业科目:通过“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中认可的其他形式(见附件3)进行。“在线培训课程”登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hacz.enetedu.com/),进入进行选课学习,可获最高50学时,其余学分需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三)学时登记:公需科目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后,所完成学时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专业科目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后,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申报学时,待通过审核认定并满足年度学习任务要求,即可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三、有关说明

一)《通知》中明确提出 “严禁为专业技术人员指定单一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形式。”所以2021年度需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报名进行学习,学习费用(45/人)由个人预付,学习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销。

二)根据上级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职称评聘(聘任)、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的必备条件(见附件2)。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61625105

附件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3.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

教师发展中心   

                                  202183

 

附件【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2017年8月17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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