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中心概况  教师培训  教师发展  政策文件  资源建设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继续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继续教育>>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0-09-21 14:48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通知》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通过河南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培训平台河南专技在线(http://hnzj.ghlearning.com/ )进行公需科目学习。今年学校已统一办理缴费工作,届时各专业技术人员凭身份证号自行注册、登录,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

(二)专业科目:通过“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中认可的其他形式进行。“在线培训课程”登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hacz.enetedu.com/),进入进行选课学习,可获最高50学分,其余学分需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三)学时登记:公需科目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后,所完成学时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专业科目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后,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申报学时,待通过审核认定并满足年度学习任务要求,即可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级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职称评聘(聘任)、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的必备条件(见附件2)。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联系人:江霞

联系电话:61625105

附件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921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2017年8月17日.pdf已下载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网站  版权所有